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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71 (第3/4页)
该给他一个机会,略一思索,还是通知人事部去给他一个来面试的机会,我只有一个要求,就是耐心的听他把想要表达的话说完。 这些年我学的最快的就是与商人打交道,我清楚他们什么嘴脸甚至何时会翻脸,无利不图,这样很好,至少在共同的利益下他不会再在背后摆你一刀。 我的连续换人恐怕早已引起高层的不满,雷恩苦口婆心的说教:“沈,你犯了两个大忌,一,太心急,二,又太手软。”这两个加在一起就是彻彻底底的损我了,雷恩这家伙其实比我坏的多的多,他说赶人其实也是需要技巧手段的,不要暴露你的目的,只要彼此心知肚明就好。 身处高权的,心里都会有点小九九,我不介意他们会借职权小捞一笔,只要别太过分了,损害了公司的名誉,我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 从那天过后,短短三天,我便又一次在公司里见到晨曦,西装领带,身材修长有型,一点也没有曾经包起来干巴巴的感觉。 我从21楼路过,晨曦被一群女人缠着看得我莫名有些火气,训斥了她们一通,也不看晨曦,径自走了,不到电梯便被他拽住手腕。 “晚上带你去看看宝宝好不好,很可爱的。”这么一说,我突然就想起了沈诺,有些不自在的挣开他的手生硬的想要拒绝,从前到现在,我几乎没有拒绝过他的任何要求,唯独这件,我做不到也不想做到。 和晨曦吵架是门高深的艺术,因为无论你说什么他都会一言不发的看着你,我也不会像个泼妇那般对着他发什么脾气打什么冷战,我们已经分开了六年,彼此都变了。 “我不想去,有沈诺照顾着不是很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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