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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0章 (第3/3页)
,他突然想杀,收拾完了,只剩下锅,就想自己弄。 作为一个很小就开始为出嫁做准备的小哥儿,除了料理家务,他还学了很多杂务。 做衣服、做鞋子是必须的,也会做饭,手艺还算过得去。 谢星珩注意到他的手,好心情又笼上一层阴霾。 也不知道会不会留后遗症。 硬菜很耗时间,夫夫俩搭两锅,到圆月高升,才弄完八道菜。 两人吃不完,他们一样夹了些到小盘里,余下的叫来喜拿走,跟茶馆的人吃。 他们回房,带了一坛米酒。 时辰没把握好,江知与很自责。 “你考试辛苦,我还让你做这么久的饭……” 谢星珩给他倒酒:“陪我喝一杯。” 江知与乖乖拿杯子,喝得实在,说一杯,少一口都不算一杯。端起来就喝得干净。 这间屋子小小的,睡觉的炕贴着墙,临窗的位置摆个长条桌案,地上两口木箱,没有帐子,也没屏风。 窗格四四方方,半分花样也没有。窗纸时日久了,早已泛黄。 江知与还穿的布衣布鞋,发带都用的碎布头。 白天他遮了孕痣,晚上跟夫君待一屋,早把抹额摘了。 脸好看,粗布衣裳都难掩姿容。 谢星珩抬头看看屋子,房梁都有了陈腐痕迹,他们说话声音大一点,或许会震下来一片积尘。 “小鱼。” 江知与又倒了一杯酒,抬头看他时,表情懵懵的。 谢星珩伸手摸摸他脸:“你看我们像不像普通人家的夫夫俩?” 商户同样是百姓,因家里富有,手里宽裕,平时难以体会平常百姓家的生活。 江知与左右看看:“你要是喜欢,我们可以多住几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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