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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8章 (第3/3页)
陈家老太太嫌我多管闲事,有几次还指着我鼻子骂,我不怕她!他儿子打人,她还有理了?!反正我不管,只要听见声音,我就上去敲门。 她坐过牢!!她杀了她男人!陈丰他妈在旁听席上大喊她说的话不能听!!我儿子是大学老师怎么可能打人啊! 程与梵立即出声证人隐私与本案无关。 法官敲敲法槌:家属控制情绪,不得干扰庭审。 老太太在证人席上,突然就把袖子卷了起来,整条胳膊全是被开水烫伤后形成的瘢痕,皱起的皮肤,外观骇人,就像被动了某种残酷的刑法。 她看着审判长,看着庭审里在座的人 谁说大学老师就不会打人了?我丈夫就是大学老师,可你们看看我这一身的伤,全是他打出来的,我是杀了他,但我也受到了惩罚,所以我才想要帮那个姑娘一把,我怕她走我的老路啊,为了这样一个人渣毁了自己一生不值得。 一时间,庭审现场鸦雀无声。 证人离席后,紧跟着程与梵做辩护词 我的当事人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杀害自己的丈夫陈丰,否则她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原谅,她只想让陈丰停下,不要再打她,不要再伤害她,人处在一个极度慌张,已经被打怕的情况,她的情绪是非常慌乱的,根本不可能做出冷静的判断,究竟打了被害人哪里?打了多少下?力道或轻或重?我希望我们的法律是维护正义,但要在一个正义前提下才有意义,我的当事人被打了三年,只反抗了一次,而且是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,才做出的反抗,假设今天死的是我的当事人,诸位又该如何应对?想必现在审理的就不是家暴反杀案,而是陈丰杀人案。所以我认为方当事人属于正当防卫,请审判长裁定我方当事人杀人罪名不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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