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瘟城母子之母亲最适合当飞机杯的3个理由(2) (第5/13页)
做饭去。 吃完晚饭后她还会再来,帮我收拾餐盘和刷碗。9点多我上完晚自习回来,她会准备好夜宵,盯着我吃完后,直到我回屋去写作业,她才离开我这儿回家睡觉去。 每天,我妈就这样在“我家”――“我家老房子”的两点一线间来回穿梭,无论夏秋冬春,风雨无阻。没办法,我妈虽然上过学,也在城市里生活了很多年,但她骨子里还是那个地道传统的农村妇女――除了认字、会算数外也没什么大文化,生活方式极为简单纯粹,穿衣打扮也是朴素平庸的不行。 男人和女人在“对待孩子”这件事的态度上是完全不一样的――老胡同志大手一挥,口号一喊,除了慷慨“撒币”给我交补课费和让我妈给我买猪头rou外,也就偶尔询问一下我的学习成绩有没有进步。除此之外,基本上还是像以前那样处于不管不顾的状态。 我妈则完全不同,由于自己高中没上完就辍了学,书读得不算多,因此她特别注重我的教育,虽然在学习这件事上她是一点儿忙都帮不上,但是在生活上她选择用无微不至的照顾来保障我的身体健康,和督促我的懈怠心理。她觉得,这是在她能力范围内可以为我做的唯一的事情。 我妈每天都要在我这儿三来三往,导致不了解的年轻邻居和同学都以为她是我家雇佣的保姆――“你家阿姨一个月得多少钱啊,都到晚上了才下班。” 由于我没在原来的母校复读,所以复读班里新认识的同学们都不知道剧一燕就是我妈。由于我们早在六七年前就搬离了这个老小区,所以很多后搬来的邻居都不知道,我们其实才是这间房子的房主――他们一直以为我就是个附近高中租住在这里的走读生呢。 由于我妈打扮实在很土,每天还骑着个叮当乱响的破自行车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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