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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16当乞丐  (第2/2页)
李雨岚简单的说,我抬头时,她已经不在了。    笑眯眯的换上期待已久的衣服乞丐服。    乞丐好啊,天天在大街上游荡,谁也不想多理你,自己想看谁就看谁。    拿出平时用的上好的白瓷碗,磕成三瓣,把剩下两瓣轻轻地塞回包袱,这个坏了还有俩。    钱嘛,就埋进土地里吧土地爷,你可别给偷了。    问题是埋到哪里呢?    看到河边的杨柳,不由得一阵惆怅,永溪还好吗?    然后,我把包袱埋在了第一棵杨柳下。    正值初春,这个朝代我还是没有搞清楚,或者说已经搞清楚了,这个朝代,叫做尊。    尊朝    貌似历史上并没有这么个朝代,难不成是个和楼兰一样的王朝,没活多久灭亡了。不止尊朝,尊朝的领国叫做尚朝,也是个没听过的朝代。    尊朝的民俗相当的开放,女子们穿着薄纱衣,冰清玉洁的小腿在薄纱的覆盖下若隐若现,在人们眼前晃呀晃,作为乞丐的好处莫过于可以正儿八经的看着这些美腿。    蹲在大街上,看着往来的人,越来越多的江湖人士了。    当乞丐的日子相当的没意思。    我决定找点更好玩的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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