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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6章 (第3/3页)
不该,动自己不该动的人。 以牙还牙,以血还血,乌斯残忍地想,他要让那些人知道,即使是套上项圈的疯狗,也是能狠狠在人身上撕咬下一块rou的! 这个女人和她背后之人的根基深厚,光靠他自己,恐怕没有个十几二十年,根本没法在黄龙教中、在中原境内立足。 解望曾告诉过他,人生漫漫七十载,看似弹指一瞬间,其实也很漫长。所以要好好生活,珍惜上天和母亲赐给自己的生命。 但乌斯没告诉他,在草原上长大的孩子,寿命大多不会超过四十年。 他们的命,就像是草一样轻贱,风霜刀剑,酷暑严寒,饥寒交迫,随时都有可能丧命。 至于他,三十年就够了。 乌斯从没想过自己活到三十岁之后的样子。 第一次吸食火麻时,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,他的身体被恶鬼拖拽着堕入黄泉,从此万劫不复,思绪却轻飘飘地飞到了九天之上。 他快活得想要大笑,意识彻底沉沦前,耳畔传来了一道缥缈的歌声: “公无渡河,公竟渡河……堕河而死,当奈公何!”* 是解望的声音。 旁人教学生,教的第一课都是什么百家姓,三字经,但解望教他的,却是这首汉乐府最短的歌辞,《公无渡河》。 讲述的是一个妇人在河边哭求制止她的丈夫过河,丈夫不听劝执意要渡河,最终被滚滚河水吞没的悲剧故事。 他是否在那个时候就预见到了今天?还是说,这首歌是他为了自己而唱? 乌斯不得而知。 他也永远不会问解望这个问题:若是再给你一次机会回到那天,看到我在矿山上被官府的小吏挥鞭呼喊打骂时,你还会站出来制止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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