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啸大明_[VIP]第一七五章 人民公社(下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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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[VIP]第一七五章 人民公社(下) (第2/5页)

户,不到一千户,而拥有三十亩地以上的,还不到三百户。绝大多数拥有土地的农户也都在十亩以下。

    按朱元璋制定的标准,明代一亩地是按一步宽,二百四十步长计算,明制以五尺为一步,按工部尺,一尺为三十一厘米,因此折算成公制,一亩就是五百六十平方米,和现代的一亩六百六十六平方米相差不远,因此在正常情况下,三十亩地足够养活一个四到六口之家。

    商毅在制定分配土地方案上,设制上限数额的目的,是为促进农村分家曾户,一方面是扩大税收和劳动力来源,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出现几世同堂的大家族,因为一旦分家独立门户,那么家族的凝聚力就会大大减小,可以有效的防止某些家庭因为人员众多而逐渐形成庞大的家族势力。而只给结婚的家庭分配土地,是为了防止农民为获得的土地而假离婚。在钻空子方面,中国人例来都是十分精明的但从总体来看,按这样的分配方案,绝大多数农民都能或多或少的获得一些利益。因此农民对商毅的土地分配制度十分拥护,连带着自然也支持人民公社制度了。

    而后来的两点新税收规定,则实打实的让百姓受益了。中国古代制定的税收都并不高,一般都在十五税一到三十税一之间,最高的也就是十税一,这也是农民能够承担得起的。

    但在实际的cao作中,却往往变了调。一是一些侵占了大量土地的大户不交田税,而地方政府为了完成税收,不得不把他们应交的那一倍份都转嫁到普通的农民身上,那怕是纯粹的无田佃农,也要分摊一笔,当然是加重了农民的负担。而且在正税之外,还时不时有加征、加耗,有时这些费用甚至都超过了正税,而这些费用豪门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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