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末逐鹿天下_第82章 二十四等爵位制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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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82章 二十四等爵位制 (第3/5页)

逐级进阶。

    子爵分为三等子爵、二等子爵、一等子爵。

    伯爵分为三等伯爵、二等伯爵、一等伯爵。

    侯爵分为乡侯、县侯、郡侯。

    公爵分为县公、郡公、国公。

    王爵分为县王、郡王、亲王。

    世袭制度苏河听取高层意见,也作出一定改进。

    初始爵位获得者,在生前可以指定直系后代继承爵位。

    继承者的爵位不变,再让后代继承时,要减等世袭。

    后代没有功劳,爵位只能保持一代。

    爵位继承者,获得新的爵位,并且这个爵位,比他原先的爵位高。

    他可以把原先的爵位,转移给他的直系亲属。

    爵位没有免税的特权,没有无视法律的特权。

    爵位有津贴,但钱不多。

    最高的亲王,每年给五百两银子,最低的九等勋爵,每年给十两银子。

    爵位的真正利益,是附属的特权和荣誉。

    爵位获得方法,不只是有军功,但军功最容易获得。

    文官和工匠也能立下大功,获得爵位,难度非常高。

    苏河看着设计好的爵位制,他感慨道:“我之前,还是没有摸清楚人心。

    设计的爵位制太过高端,导致它跟大多数人都没有关系。

    秦朝爵位制设计的很出色,它能调动底层士兵。

    现在这种爵位制,一共分成二十四等。

    最低等的爵位,普通人也看得到摸得着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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