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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8章 汉人不为奴 (第1/13页)
苏河成为秦王,发布第一道旨意。 公布《秦王律》。 秦王府治下,从4328年九月九日开始。 大理寺及其地方分支机构,开始用《秦王律》判案。 《秦王律》是一部复杂的法律,有九卷二十五万字。 囊括刑法、民法、婚姻法、合同契约法、土地分配与征收等各种法律。 《婚姻法》和《废奴法》。 这两部法律是苏河推行《秦王律》的重要切入点。 各朝各代的婚姻法,普遍是一夫一妻多妾制。 结婚讲究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 一夫一妻多妾,是现在婴儿高夭折率的选择。 皇家都有断嗣的时候。 稍有能力的人家,都会选择多娶妻多生孩子。 苏河推出的新婚姻法,改变一夫一妻多妾,实行一夫多妻制。 为了保护女人,减少难产死亡。 婚姻法规定男女都到16岁才允许结婚。 同时加强妻子的权力,保护非嫡系孩子的利益。 婚姻法规定,不只是丈夫能休妻,妻子也有休夫的权力。 结婚和离婚,都需要在祝师的见证下进行,并形成文书,通报给当地户部。 完成程序,才算正式的结婚和离婚。 但也规定事实婚姻,这由大理寺官员根据情况认定。 离婚案件,犯错的一方,需要补偿给另一方一定钱财。 每一任妻子所生的孩子,无论是嫡子还是其他孩子,都有继承家产的权利。 家主可以指定某一个孩子分一半财产,其他孩子共享剩下的一半。 这就是苏河瓦解宗族的一大方法,学习汉武帝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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