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始皇家的好圣孙 第477节 (第6/6页)
君王的威严基本上也就要丧失了。 一年三次大赦天下,那律法的公信力也就约等于无了。 而且这是独属于君王的权利,偏偏这个权利又太大太大了,大家都想给加一点限制。 于是经过严肃的商议以后,又将大赦天下严格的分成了两类。 一种是战争之下的大赦。 相互征伐之下,涉及被裹挟的黎庶太多,他们是无辜的,那这种情况下动辄十几万上百万的,将他们一块治罪是不合理的,而且战争之后通常会伴随着灾荒,急需人手,这个时候就可以发布大赦,以赦免他们的罪行。 另一种就是特殊时节。 譬如什么新皇登基,储君册立,亦或者开疆扩土个几千里…… 总之条件比较苛刻,但是也没那么苛刻。 总体上大概尽力将君王发布大赦天下的权利规定在个位数。 当然,君王真要是铁了心不遵守这个规定,那也没办法…… 制度这玩意是最不靠谱的,哪怕是祖制,当下激烈的讨论乃至于群臣达成的共识最大的作用是给后人以警示。 至于今人留下来的制度却是无法困住后人的。 群臣商议完毕以后,冯去疾的儿子,御史冯劫提出了补充。 建议各地官府将所有大赦之人重点标注,日后如果再犯罪的话,那就要再原本的罪责之上罪加一等,这样一来既显示了宽仁,施恩于天下,又不至于使事人们丧失了对律法的敬畏,罪恶得不到惩罚。 冯劫提出以后,立刻得到了太孙殿下赵泗和太子殿下扶苏以及始皇帝的一直赞同。 赵泗也难免对于冯劫多留意了几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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