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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二十七) (第1/7页)
二十五、《周易集解》对今本《周易·无妄》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、诸家易说 (震下乾上)无妄。 何晏曰:乾上震下,天威下行,物皆絜齐,不敢虚妄也。 “元享,利贞。” 虞翻曰:遁上之初。此所谓四阳二阴,非大壮则遁来也。刚来交初,体乾,故“元亨”。三四失位,故“利贞”也。 “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” 虞翻曰:非正谓上也。四已之正,上动成坎,故“有眚”。变而逆乘,天命不右,故“不利有攸往”矣。 初九:无妄,往吉。 虞翻曰:谓应四也。四失位,故命变之正。四变得位,承五应初,故“往吉”。在外称往也。 六二:不耕获,不菑畲,则利有攸往。 虞翻曰:有益耕象,无坤田,故“不耨”。震为禾稼,艮为手,禾在手中,故称“获”。田在初,一岁曰“菑”。在二、二岁曰“畲”。初爻非坤,故不菑而畲也。得位应五,利四变之益,则坤体成,有耒耨之利,故“利有攸往”。往应五也。 六三:无妄之灾,或系之牛。行人之得,邑人之灾。 (《象》曰:行人得牛,邑人灾也。) 虞翻曰:上动体坎,故称“灾”也。四动之正,坤为牛,艮为鼻为止;巽为桑,为绳,系牛鼻而止桑下,故“或系之牛”也。乾为行人,坤为邑人,乾四据三,故“行人之得”。三系于四,故“邑人之灾”。或说:以四变刚牛应初,震坤为死丧,故曰“行人得牛,邑人灾也”。 九四:可贞,无咎。 虞翻曰:动得正,故“可贞”。承五应初,故“无咎”也。 九五:无妄之疾,勿药有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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