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哲学解读_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三十四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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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三十四) (第1/9页)

    三十二、《周易集解》对今本《周易·恒》卦内容的诸家易说

    1、诸家易说

    (巽下震上)恒:亨,无咎,利贞。

    虞翻曰:恒,久也。与《益》旁通。《乾》初之《坤》四,刚柔皆应,故“通,无咎,利贞”矣。

    郑玄曰:恒,久也。《巽》为风,《震》为雷,雷风相须而养物,犹长女承长男,夫妇同心而成家,久长之道也。夫妇以嘉会礼通,故“无咎”。其能和顺干事,所行而善矣。

    “利有攸往。”

    虞翻曰:初利往之四,终变成益,则初四二五皆得其正,终则有始,故“利有攸往”也。

    初六:浚恒,贞凶,无攸利。

    侯果曰:浚,深。恒,久也。初本六四,自四居初,始求深厚之位者也。位既非正,求乃涉邪。以此为正,凶之道也。故曰“浚恒,贞凶,无攸利”矣。

    九二:悔亡。

    虞翻曰:失位悔也,动而得正,处中多誉,故“悔亡”也。

    九三: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,贞吝。

    荀爽曰:与初同象,欲据初,隔二。与五为《兑》,欲悦之,隔四。意无所定,故“不恒其德”。与上相应,欲往承之,为阴所乘,故“或承之羞”也。贞吝者,谓正居其所,不与阴通也。无居自容,故“贞吝”矣。

    九四:田无禽。

    (《象》曰: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。)

    虞翻曰:田为二也。地上称田,无禽,谓五也。九四失位,利二上之五,已变承之。故曰“田无禽”。言二五皆非其位,故《象》曰:“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。”。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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